摘要:
传统地方戏曲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因而具有民间文学艺术的族群性、传承性和文化性特征。著作权法中作为戏剧作品示例之一的地方戏应解释为已满足法定作品构成要件的地方戏曲。地方戏曲数据汇编(数据库)作为数字文化遗产的代表之一,是关于构成作品或不构成作品的地方戏曲数据的集合,其受著作权保护的前提是构成汇编作品。基于地方戏曲数据库亦具有民间文学艺术的性质,所以地方戏曲数据库的使用可能引发权属、利用及获益分配的争议。为了完善地方戏曲数据库的著作权保护并抑制数据库对著作权公有领域的侵蚀,宜细化数据库的权属和利用规则,构建关于数据库的集体管理制度和惠益分享机制。以地方戏曲数据库的著作权保护为切口,冀望为更广泛的数字文化遗产善治提供法律基石。
中图分类号:
左梓钰. 数字文化遗产治理视域下传统地方戏曲数据库的著作权保护[J]. 数字人文研究, 2026, 6(2): 116-128.
Zuo Ziyu. Copyright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Local Opera Databas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igital Cultural Heritage Governance[J]. Digital Humanities Research, 2026, 6(2): 116-128.